今年5月,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,为深入学习宣传《民法典》,扎实做好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,5月31日下午,我校在博学楼111会议室举办《民法典》进校园法治课堂活动,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蟠龙人民法庭庭长周千翔,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蟠龙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黄璐星,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邢平,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以及本学期学习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课程各班级学生代表参加活动,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王康主持。
王康指出,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,都受《民法典》的约束。大学生怎样过好大学生活,在参加民事活动时该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以及如何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等,都受到《民法典》的规范。大学生学习运用《民法典》,具有重要意义。
黄璐星法官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热点解读及案例分享》为题,从《民法典》概述、编纂《民法典》的意义、各分编主要内容和具体案例分析解读四个方面,选取与大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内容,以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典型案例,为全体师生开展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法治专题讲座,并与同学们积极互动,回答了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,引导同学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、培养法治思维,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
通过本次《民法典》进校园法治课堂活动,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,创新法治宣传形式,推动法治元素与校园文化深度融合,让民法“典”亮生活,法治护航大学生成长。
文 字:白亚平
图 片:李敏超
审 核:王 康
编 辑:赵 珊